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宁晋县纪委监委公开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

来源:宁晋县纪委监委 发布时间:2022-03-18 09:40:24 阅读量:3067

日前,县纪委监委对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公开通报。具体如下:

1.邢台市生态环境保护局宁晋县分局执法大队中队长薛国辉、工作人员闫宁康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问题。2022年1月19日,薛国辉收受其管理服务对象某公司礼金2000元;2022年1月20日,薛国辉、闫宁康收受被检查对象某公司礼金4000元,每人分得2000元。薛国辉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。薛国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、调离岗位,闫宁康受到政务记过处分,其2人违纪资金予以收缴。

2.耿庄桥镇市场监管所所长江庚谦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给私家车加油、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问题。2020年4月至2021年6月,江庚谦使用单位加油卡为其私家车加油9次,油费共计1873.88元;2021年春节前,江庚谦收受其管理服务对象某饲料厂一张标明“全兴(52度)1件”的取酒凭条,价值320元。江庚谦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,违纪所得予以收缴。

3.县医疗保障局三级主任科员张彦波违规接受宴请、收受礼金等问题。2018年9月,某公司为感谢张彦波对其在东汪镇承揽相关工程时提供帮助,在宁晋县城宴请张彦波,费用1200多元,由公司承担;2015年年初,某建筑安装公司为感谢张彦波帮其承揽东汪镇相关工程,送其现金5000元。张彦波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,违纪资金予以收缴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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