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宁晋县纪委监委学习制度

来源:宁晋县纪委监委办公室 发布时间:2020-09-05 11:21:14 阅读量:833

       一、学习时间。原则上每周学习一次,除上级另有学习安排外,每周星期五下午为固定学习日。

       二、学习方法。由办公室制定年度学习计划,将任务落实到责任室,以集中学习为主,因工作需要不能参加集中学习时,要以室(、办、组,下同为单位进行自学,自学要有学习笔记和学习心得。

       三、学习内容。在系统学习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等政治理论基础上,重点学习纪检监察业务知识、法律知识以及现代经济、现代科技、现代金融、现代管理等。

       四、学习方式。在共同学习理论知识的基础上,以各室主任结合职能讲授有关纪检监察业务为主。

       五、学习要求。每个人都要建立专门的学习记录本,以室为单位,每月进行一次集体学习讨论,交流学习心得,撰写一篇体会文章。每季度初,以室为单位把学习记录本和学习体会文章交办公室检查。

       六、学习纪律。全体干部职工要自觉遵守学习纪律,做到不迟到,不早退,按时完成学习内容,保证学习效果,没有特殊情况一律不准请假。

       七、学习考核。学习检查考评结果,将作为年终评先评优的重要条件,凡未完成学习任务或无故两次不参加学习的,不得评先评优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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